纳雍县第五中学

发布日期:2026-04-20    浏览次数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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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图说明:

1.本图道路坡度以“%”计算,其他尺寸均以“米(m)”计,

2.室内地坪标高均指建筑±0.000标高.

3.本项目建构筑物定位参照原始地形提供绝对坐标点进行放线定位,

坐标点标注为外墙轴线交点,若建筑定位及设计标高若与实际有出入,

由设计人员或建设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处理。

4.室内外高差与建筑图不符处以增加室外踏步解决.

5.公共绿地、地面铺装、人行步道及护栏设计详园林专业图纸.

6.建筑单体外包尺寸标注为建筑外墙间距.

7.建筑主要出入口设置无障碍坡道;

8.室外停车场尺寸3米*6米,并应符合相关规范

9.室外场地高差大于0.7米的地方加设1.2米高金属护栏。

10.本图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,85黄海高程基准。本图依据甲方提供现状

地形图做深化设计。

11、场地内所有挡墙均为示意位置,挡墙由具有相关资质

单位作深化设计

12、图中标高为完成面标高;

13、场地控制项如下:

场地避开滑坡、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,场地无危险化学品,

无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,无电磁辐射、含氡土壤的危害。

建筑、室外场地、公共绿地、城市道路相互之间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。

场地的竖向设计有利于雨水的收集和排放,有效组织雨水的下渗、滞蓄。

场地内没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。

14、基地内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.5m,人行道各路口、入口处的设计应满

足无障碍要求;《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》GB50352-2019第5.2.2-3

15、无障碍设计:

1、城市开敞空间、建筑场地、建筑内部及其之间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。

2、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标识物、垃圾桶、座椅、灯柱、隔离墩、地灯和地面布线(线槽)等

设施均不应妨碍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。固定在无障碍通道、轮椅坡道、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

物体,突出部分大于100mm且底面距地面高度小于2.00m时,其底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

600mm,且应保证有效通行净宽。

3、无障碍通行流线在临近地形险要地段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,必要时应同时设置安全警示

线。

4、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地面应坚固、平整、防滑、不积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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